广州市质监局关于广州市农业技术规范复审意见公示的通告

来源: 更新时间:2018-08-09

  根据新修订《标准化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5〕13号)等规定,我局组织对160项广州市农业技术规范进行集中清理。现将复审意见通告如下。

  一、拟保留《盆栽山海带生产技术规程》和《红掌组培种苗生产技术规程》2项广州市农业技术规范继续有效(详见附件1)。

  二、拟废止《超甜玉米高产栽培技术规程》、《花卉质量等级评价标准第四部分:盆景》、《瓜菜作物—白瓜种子标准》等127项广州市农业技术规范(详见附件2)。

  三、拟修订《花卉质量等级评价标准第一部分:鲜切花》、《花卉质量等级评价标准第二部分:盆花》、《花卉质量等级评价标准第三部分:盆栽观叶植物》等31项广州市农业技术规范(详见附件3)。

  公示期内对复审意见有异议的,可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公示期结束后,对无异议的技术规范,将予以通告,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作出处理:一是决定继续有效的,将按广州市地方标准的要求重新发布。二是决定废止的,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。三是决定修订的,原技术规范原则上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;修订完成后,按广州市地方标准的要求发布并实施。如原技术规范即行废止将造成较大影响的,可向市质监局提交《广州市农业技术规范延长实施期限申请表》(附件4)。

  公示时间: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8月5日

  受理部门: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

  地址: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

  邮政编码:510050

  电话:020-83228158,83228113

  e-mail:szjjmlb@gz.gov.cn

  附件1广州市农业技术规范拟继续有效清单(公示)

  附件2广州市农业技术规范拟废止清单(公示)

  附件3广州市农业技术规范拟修订清单(公示)

  附件4广州市农业技术规范延长实施期限申请表

  广州市质监局

  2018年7月11日 
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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