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《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—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》(hj 482—2009)等19项标准修改单公告(公告 2018年 第31号)

来源: 更新时间:2019-03-28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,现批准《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—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》(hj 482—2009)等19项标准修改单,并予发布。

  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
  一、《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—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》(hj 482—2009)修改单;

  二、《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-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》(hj 483—2009)修改单;

  三、《环境空气氮氧化物(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)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》(hj 479—2009)修改单;

  四、《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》(hj 504—2009)修改单;

  五、《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》(hj 590—2010)修改单;

  六、《环境空气pm10和pm2.5的测定重量法》(hj 618—2011)修改单;

  七、《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539—2015)修改单;

  八、《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gb/t 15264—1994)修改单;

  九、《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》(gb/t 15432—1995)修改单;

  十、《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》(hj 194—2017)修改单;

  十一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 653—2013)修改单;

  十二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》(hj 655—2013)修改单;

  十三、《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(so2、no2、o3、co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 654—2013)修改单;

  十四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 93—2013)修改单;

  十五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手工监测方法(重量法)技术规范》(hj 656—2013)修改单;

  十六、《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》(hj 657—2013)修改单;

  十七、《环境空气六价铬的测定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》(hj 779—2015)修改单;

  十八、《环境空气气态汞的测定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910—2017)修改单;

  十九、《环境空气汞的测定巯基棉富集-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(暂行)》(hj 542—2009)修改单。

  以上标准修改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,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kjs.mee.gov.cn/hjbhbz)查询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生态环境部

  2018年8月13日

  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,中国环境监测总站,环境标准研究所。

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8月14日印发

附件:

声明:

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/整理的文章、图表、数据、资料,金沙2004路线js5的版权均为食安通(www.eshian.com)所有,如需转载,须注明“来源:食安通(www.eshian.com)”,

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、媒体的文章、图表等内容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如需转载,需保留 “来源:xxx” (非食安通)。如有相关内容侵权,请通知我们,联系电话:010-6219-9800

同类内容推荐: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