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 更新时间:2018-11-26
各相关单位:
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安排,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、中国食品工业协会、深圳市标准化研究院组织修订了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,现征求你单位意见,请于2018年12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表(附件2)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.
联系人:于航宇
电话:010-52165465
传真:010-52165408
电子信箱:yuhangyuacf sa.net.cn
附件:1.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征求意见稿)及编制说明
2.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
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
2018年1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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