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环境部关于征求《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》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

来源: 更新时间:2018-10-12

各有关单位:

 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保护生态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,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,我部决定制定《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》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。目前,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,现印送给你们,请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。逾期未反馈的,将按无意见处理。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/)“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

  联系人:生态环境部李江

  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

  邮政编码:100035

  电话:(010)66556826

  传真:(010)66556824

  电子邮箱:zhiguanchu@mee.gov.cn

  附件:1.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
  2.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

  3.《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
  4.环境空气 氨、甲胺、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(征求意见稿)

  5.《环境空气 氨、甲胺、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
  6.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-顶空/气相色谱法(征求意见稿)

  7.《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-顶空/气相色谱法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
  8.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(征求意见稿)

  9.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
  10.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(征求意见稿)

  11.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
  12.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(征求意见稿)

  13.《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
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
  2018年9月25日 
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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